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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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武装部)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担负着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等职责。

一、保卫处处级干部简要分工

李吴磊: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李国伍:分管消防科、校卫队。

  :分管治安科、政保科、军事理论教研室。

、机构设置及职责

保卫处(武装部)下设综合科、治安科、消防科、政保科、军事理论教研室五个科级机构和校卫队一个副处级机构。各机构职责为:

1.综合科:科长刘毅锋。负责处务会议安排、会议记录;负责处内印鉴管理;负责保卫处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撰写、上报;负责安排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负责保卫处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财务报帐工作;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等工作;负责全处职工考勤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校内师生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处内项目招标工作。

2.治安科:科长刘建伟。负责落实学院关于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指导、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协助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3.消防科:科长张丽。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修改和完善学院消防工作相关制度;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消防档案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学院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工作;负责制定各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和处理校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4.政保科:副科长施旭(负责人)。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稳定领导机构的指示精神,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深入全面了解、掌握政情、社情和师生思想动态,快速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及时了解和掌握好各类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协助公安、国安机关做好政治案件、涉外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做好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搞好政保档案的管理。

 5.军事理论教研室:主任张可。负责全校学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负责军事教研室的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思想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计划,组织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的方针;负责全院军事、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积极开展教学总结,学术研究和军事教学评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负责军事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和军事教员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在校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报名及兵役登记工作。

6.校卫队副队长:谢秋菊、钱伟。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和重点要害部位守候,清理流动商贩和闲散人员,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行为;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负责学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内突发性事件现场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及审核工作;负责学院“110”监控中心的昼夜值班,确保防盗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转。

、人员配备情况

全处现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7名,科员1名。现有党员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