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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及火灾处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2-21 [来源]: [浏览次数]: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及火灾处置

 

学校、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内容全面、程序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校区、各单位依实际情况制定)

(一)组织机构,包括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报火警应讲明起火单位名称、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燃烧物质等基本情况;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承担引导疏散的人员应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机械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安全有效的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并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非消防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五)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派人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物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七)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救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八)组织撰写火灾事故报告。

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学校每学期内每月至少组织1次每月25日)疏散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学生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系统整体联动处置能力,演练的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三、任何人员发现校内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须为报警提供方便,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接到火警后,学校各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火灾扑灭后,失火单位和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校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校内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善后及配合工作。